天这样,穿着不合时令的布衣布鞋,满脸褶子,一身药味,腰间拴着的棕黄色的葫芦,涂了膏似的油亮光润。
老头的汤药,给他捡回一条命。客栈里,吃饱喝足的他,看着专注翻书的老头,说:“我要跟你学医。”
“行啊。”老头眼也不眨地回答。
事情就是这么简单,他成了老孙的学生。
老头说名不正言不顺,你还是要有个正经名字的。
他以为,会有多么“正经”的名字,结果老头皱眉想了半天,看了看手里的书本,一拍桌子:“有了!就叫第五篇吧!”
这叫什么破名字!
老头说,刚好看到第五篇,这就是天意啊!再说。“第五”本身就是个源远流长的复姓,多有意义!
“随便吧。”他摇摇头,看着老头手里的书,“那是什么?跟医术有关?”
老头把书合上,露出封面,嘿嘿一笑:“不是啦,是杨柳街上说书的小李自己写的小说,《春三十娘大战猪八戒》!好看哪!”
他彻底沉默了。
五十年时间,不长不短,老头的医术,他学到大半。用刀已是最后的课程,也是最难的一段。可是,老头从来不让他单独为人诊症,总说他还未到出师的时候。
五十年,除了脸上又多了几条褶子,头发又稀疏了大半之外,老头也没有多大变化。
他问过老头到底多少岁了,老头笑嘻嘻地说:“一千三百三十岁。”
他不信:“人不可能活那么久。除非你是妖。”
“我有长生术,信不信?”老头拍了拍那个不离身的葫芦,神秘兮兮地说,“等我翘辫子了,就把这个葫芦送给你。医道之精华,都在这上头。”
真是个满嘴胡话的老家伙啊,那个破葫芦他又不是没偷看过,里头毛都没有一根,大多数时候是作为水壶或者酒壶使用,有时候老家伙连外头没喝完的肉汤也会拿它装回来。
他揉揉酸胀的眼睛,视线从镜子上挪开,转身走到桌子前,深吸了口气,重新拿起了刀与树叶。
村里闹出了人命。
几个壮汉拿门板儿抬着一个溺水的妇-人奔到了他们面前。
不多时,另一拨人又背着一个面白唇紫、知觉全无的年轻女-子冲到院子里。
每个人都在焦急高喊:“孙神医救命!”
可是,这次连老孙都无能为力,一个跳河,一个服毒,送来得太迟了。
房间里,两具尚有温度的尸体各躺一边,各自的熟人拥在一起哭哭啼啼。一个三十来岁的男人,长相还算斯文称头,跪在中间,一边扇自己耳光一边疯子似的喃喃:“把我劈成两半就好了!劈成两半就好了!”
第五篇站在门口,看了两眼,转身走到院子里的石阶上,老头正坐在那儿喝茶。现在是中午,太阳很大,但总觉得不暖。
事情不复杂,男人在城里打工,赚了钱,便背着原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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